发布时间:2024-08-20来源:编辑:浏览: 次
一滴热血,化作满腔真情;一次奉献,绽放生命精彩。为积极响应“关爱生命,无偿献血”号召,2024年8月28日,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简称中山一院广西医院)联合南宁中心血站将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炎炎夏日,让你我加入无偿献血,用热血重铸生命的绿洲!具体信息如下:
一、献血时间
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09:30-15:30
二、活动地点
中山一院广西医院门诊楼前小广场空地
三、活动对象
欢迎广大社会人士积极参与。
四、献血福利
1.获赠纪念品:参加本次献血的人员可获由南宁中心血站提供的纪念品一份。
2.享受权益优待:
2.1免费用血的权利
根据《南宁市献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支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献血者临床用血的,免交上述费用。献血者的近亲属自献血者最近一次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者既往献血总量的两倍免交相关费用;五年后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者既往献血总量等量免交相关费用。献血者的近亲属合计免交的临床用血费用不得超过第十三条规定用血费用的总和,已免交临床用血费用的献血量不得重复累计。
2.2 优先用血的权益
在南宁市献血的献血者及其近亲属临床用血的,除医疗急救用血外,医疗机构应当予以优先保障(可在“南宁献血”微信公众号办理)。
2.3 获表彰的权利
2.3.1国家级表彰(每两年表彰一次)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的有关规定:无偿献血累计达20次(4000毫升)、30次(6000毫升)、40次(8000毫升)的献血者可分别获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金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可被授予终身荣誉奖(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2.3.2南宁市级奖励(每两年奖励一次)
根据《南宁市无偿献血奖励办法》,在南宁市无偿献血累计达4000毫升、6000毫升、8000毫升、10000毫升、15000毫升的献血者可分别获授予一至五星级“献血之星”,无偿献血累计达50000毫升及以上的献血者将获授予无偿献血终身成就奖。
2.4 获无偿献血荣誉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献血者或者在献血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由南宁市人民政府授予无偿献血荣誉卡:
(1)在南宁市无偿献血累计达到4000毫升以上的;
(2)在南宁市稀有血型无偿献血累计达到2000毫升以上的;
(3)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0个小时以上的;
(4)为无偿献血事业捐赠款物价值累计达到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
2.5 “四免多优”优待权益
获无偿献血荣誉卡的,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享受以下优待:
(1)进入政府投资或管理的公园、旅游景区等场所免收门票;
(2)在开展临床输血的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免交诊查费;
(3)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
(4)享受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一次;
(5)南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
五、献血注意事项
1.献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2.请不要空腹献血,献血前一晚充分休息,不熬夜、不喝酒;
3.献血前一周如感冒发烧、腹泻、服药或经期及前后三天,暂缓献血;
4.献血年龄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两次及两次以上献血者,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5.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血压:90-139/60-89mmHg;
6.两次全血献血间隔时间须满六个月;
7.献血后需休息15分钟无不适后方可离开,手臂上的止血绷带包扎20-30分钟后自行去除,针眼处的创可贴保留4个小时以上;
8.献血后多饮水,不熬夜,24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
9.为了您的健康,既往有做过手术、高血压、心脏病或其他病史的请您告知工作人员;
10.您献血后如有任何不良反应,请立即致电南宁中心血站(电话:966614)进行回告。
六、定期献血,有益健康
1.献血可以降低血脂,预防、缓解高粘血症。
2.献血可预防、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
3.定期献血可提高造血功能。
伸出您爱心的手臂,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拯救不可重来的生命共同守护邕城人民的生命健康!
医务部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