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6来源:编辑: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浏览: 次
我院将公开处置报废门诊楼3楼改造拆除材料一批,以现场勘查为准,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见到本公告后前来报名。
一、标的信息
门诊楼3楼改造拆除材料一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具有再生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等回收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及投标公司未被纳入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失信投标人“黑名单”管理。
5.中标公司自接到中标通知起,三天内必须清运完毕,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三、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时需留下联系人的姓名、电话资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9: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3号住院楼3楼检验科门口
3、报名方式:以现场勘查的形式报价,统一带看现场
4、联系人及电话:0771-5722281林老师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报价最高的前三名投标公司接到短信通知24小时内(短信发出视为送达)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3000元,未按指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弃缴,弃缴者纳入黑名单。通知中标后,弃标者扣除保证金并纳入黑名单。确认中标公司后,退还未中标公司保证金,中标公司保证金待清运完成后退还。
六、说明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由工作人员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不遵守医院公开招标活动纪律,扰乱招标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5.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投标单位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6.有行贿情形的;
7.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3年12月26日